临沂市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问题答疑
一、政策篇
(一)报考全部科目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报考全部科目条件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应当怎样计算?
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三)报名条件中对学历有何要求?
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四)什么专业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吗?
答: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专业、相近专业的问题,本科学历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专科、中专专业学历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五)考试成绩两年滚动如何计算?
答:1.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某一专业执业资格,想报考其他专业可以吗?
答: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某一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其他专业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报考全部科目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9)102号人员名单为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八)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报考全部科目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二、实务篇
(一)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单位等有要求吗?
答: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为临沂市或户籍所在地为临沂市的人员方可选择临沂市进行报名参加考试。
(二)线上报名流程怎样操作?
答:.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点击“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报名入口”,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已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账号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即可。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个人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和学历信息,点击“个人服务”->“考试报名”->“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2567262。
(三)忘记登录账号密码怎么办?
答:报考人员账号或密码遗忘的,可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采用“手机号+验证码”或“邮箱+验证码”方式找回。
(四)怎样变更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
答: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中是唯一的,请报考人员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档案->我的信息->个人信息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五)注册账号时如何正确上传照片?
答: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对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并保存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电子证书,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敬告篇
(一)信息填报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请报考人员在上传报名表前务必认真反复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和手机号,防止选错报名点(考区)、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等。市地审核前或市地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其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在注册账号时认真核对准确。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错填个人信息或错报级别、专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无法修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信息。
(二)考生提供不实承诺或不实报名信息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有关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诚信报考,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经查实应试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考前由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后取得成绩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得资格证书(含增项)的,由证书颁发机构宣布资格证书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视情节轻重为五年或长期记录。
(四)对组织作弊和代替考试等违法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如下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主管部门有专门组织的考试培训吗?
答:市住建局和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从未以任何名义组织过任何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切勿轻信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以免上当受骗。
(六)社会上、网上流传的代替报名的信息可信吗?
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社会上及网上有关组织集体报名或代替报名等信息,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持续关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lyjs.linyi.gov.cn/)及微信公众号(临沂市住建局),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及提示,严格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服务时间:3月15日至3月24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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