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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态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暨安全诊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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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北海新区建设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筑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省住建厅《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常态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暨安全生产诊断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考评范围

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存在施工项

目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安全诊断)(以下简称:考评和考核)将结合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进行。

二、考核(考评)时间节点

(一)对于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年以下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企业分级分类清单以不低于辖区企业总数20%的标准对企业当年度或上年度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考核(考评)。

(二)对于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年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到期前后30日内,对企业当年度或上年度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考核(考评)。

三、考核(考评)内容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鲁建管发〔2011〕17号)进行考核(考评),考核(考评)的重点是: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修订和运行情况;

(二)安全总监配备及履职情况;

(三)安全投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程项目建立安全施工费档案,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四)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

(五)企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情况; 

(六)当年度或上年度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按照项目人员或者是企业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

(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当年度及上年度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对所施工工程的检查资料(检查记录、检查照片等);

(八)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四、考核(考评)形式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分级分类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考评和考核(安全诊断)或者组织专家团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诊断。

(二)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区)主管部门考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重点:

1、近两年来列入黄色或红色监管的企业。

2、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3、上年度动态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

4、受到通报批评或记录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行为的。

五、考核(考评)标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动态考核结果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监管。

考评结果为优良的企业全市通报表扬,并在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加分支持;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全市通报批评,并在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扣分。

对于列入黄色监管的企业,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转化为绿色监管。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转化为红色监管;对列入红色监管的企业,将按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并在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扣分,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延长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自查自纠。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暨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做好考核(考评)的查缺补漏工作,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化施工企业安全内控体系,提高企业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是施工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认真部署考核(考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核查台账,确保工作实效。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整治一批、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要将考核(考评)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暗访巡查等有机结合,提高考核(考评)时效性、精准性。要重点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通过考核(考评)推动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对企服务。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组织考核(考评)工作,不得收取企业和项目任何费用,严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要优化考核(考评)流程,简化考核(考评)资料,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考核(考评),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