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情况的公示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7号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淄博市2023年度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3年7月31日-8月6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科技培训科。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88号411室
热门文章
12025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取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5-04-27
2工程监理资质的办理要求有哪些
2025-04-18
32025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的通知
2025-04-10
4如何办理建筑资质剥离?
2025-04-03
5济南如何办理建筑资质?
2025-04-01
6山东特级建筑资质办理大概费用多少
2025-03-19
7济南市2025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8资质办理代办公司是做什么的?
2025-03-12
9必看!!济南劳务资质新标准!3月15实施
2025-03-07
10德州市申请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新规定
2025-02-28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