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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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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整治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现就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紧盯市场突出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主管部门监督责任,进一步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整治重点为: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以及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特殊建设工程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代替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未按程序审批等情况。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标准,落实初步设计审查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情况,是否存在施工图审查未盖章等情况。

  (三)实施阳光图审“五公示、三报告”制度等情况。

  (四)各级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有关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2年5月底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建项目台账可对接属地主管部门)、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对照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职责分别逐条进行检查,并逐项目分别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为建设单位填、附件2为审图机构填,下同),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立查立改。

  (二)主管部门检查(2022年6月中旬前)。各级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台帐,对照台帐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拉单列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2022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抽查不低于10%的项目。

  (四)“回头看”督查(2022年9月底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10月至12月底)。分析、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切实堵塞管理中的短板漏洞,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有关要求

  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合理组织,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防感染传播风险。

  各有关企业要提高站位,主动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各项目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内容进行排查,逐个问题进行整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于2022年5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附件2)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属市内三区项目的,需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附件2)的word格式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kcsjc@qd.shandong.cn。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和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6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关表格和材料请金宏发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